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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屏東監獄受刑人林豐德在監獄使用手機打電話,屏東地檢署去年10月剪報分案,調查馮姓監獄管理員及林豐德的吳姓女友,今天偵查終結,馮姓、吳姓涉嫌收賄提起公訴,而手機部分仍他案偵辦中。前十大槍擊要犯林豐德因肇逃案件入獄服刑,101年12月收容到忠舍舍房,36歲吳姓女友負責處理監獄外的事物。吳女為了讓林豐德在屏監能吸食香菸和泡茶,透過前管理員聯繫上馮姓管理員,並用不詳金額作為賄款,經馮男應允承諾,夾帶香菸及茶葉入監。檢方調查,39歲馮姓管理員在2年前擔任屏東監獄管理員,去年1月至10月負責屏東監獄忠舍舍房夜勤巡邏及受刑人管理、戒護等工作。馮男在去年9、10月間,至少5次,利用巡查忠舍之際,夾帶香菸和茶葉投入林豐德舍房。屏東地檢署表示,依據目前證據顯示,無法直接證明所夾帶進入之手機,乃被告馮某所為,手機部分仍以他案偵辦中,而其他涉案被告,另案偵辦。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在今日偵查終結,認被告馮姓管理員所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受賄罪、吳姓被告所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行賄罪嫌,而起公訴,2名在押被告並於今日一併移審。F3F6F08D8A5348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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