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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陳文鏗、前管理部經理朱正科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金上訴字第49號2.事實發生日:105/02/0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長陳文鏗及前管理部經理朱正科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乙案,經臺灣新北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判決上訴駁回。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不受該訴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已委任律師處理中。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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